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20日,是新疆第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截至2016年6月末,全行拥有82家营业网点、5家社区银行、9家小微支行;在昌吉、阿克苏、伊犁、喀什、石河子等五地州分别设立分行,初步构建了金融服务辐射天山南北的经营格局。
成立以来,乌鲁木齐银行始终坚持“立足地方经济,立足中小企业,立足城镇居民”的经营宗旨,积极投身地方经济建设,切实履行社会职责。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战略定位的确立,乌鲁木齐银行将充分发挥区域银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优势,积极扩大市场份额,不断满足广大客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实现规模、质量、速度、效益的协调统一,致力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卓越的现代金融企业的目标阔步前进。
因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乌鲁木齐银行总行面向系统内外公开选聘1名高级职业经理人。现将社会招聘相关职位信息、具体工作要求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职数及工作地点
乌鲁木齐银行副行长1人(金融市场、投资银行方向)。
工作地点在乌鲁木齐市。
二、岗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及执行本行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本行相关经营管理工作计划;
(二)负责主持本行在金融市场及金融创新领域的运营工作;
(三)负责管理金融市场中心、投资银行中心等业务的日常运营、客户营销等各项工作;
(四)根据本行发展战略,提出合理化的金融市场、投行业务及创新业务发展规划;
(五)依据金融行业的总体经营情况结合本行经营特点,提出并拟定本行在金融创新领域的发展建议及实施方案;
(六)主持金融市场业务产品创新、规划及研发等工作。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行动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金融政策;
(二)具有良行的品行、声誉;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及经济、金融从业记录;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金融机构(含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信托公司)担任中层管理职务3年(含)以上;
(四)国内外知名院校金融、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执行力,有较强的分担和协作能力;
(六)熟悉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洞察宏观经济趋势,判断未来金融及监管政策方向,具有较强的战略发展执行能力;
(七)熟悉商业银行金融市场业务、投行业务、票据业务及国际业务等(熟悉两项以上),具有丰富的银行业务实战经验和客户资源;
(八)主持过全行性大项目开发工作,具有大项目开发及运作的成功经验;
(九)有较好的外语水平;同等条件下,有新疆金融工作背景人员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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