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美国最高法院每年接收到的上诉请求达到7,000多件,但只选择其中1%(约70余件)进行审理。并且,美国最高法院已有逾122年未再审理设计专利案件,最后一次涉及的产品甚至涉及勺把子和地毯。美国最高法院美国时间3月21日(北京时间22日)受理了苹果与三星的外观专利侵权案三星公司的上诉请求。上诉获得成功,苹果需要返还5.48亿美元赔偿款中的一大部分金额(约四亿美元)。
美国最高法院标识
本案诉讼涉及外观相关知识产权,苹果2011年以三星公司智能手机前面部设计(商业外观,trade dress)、用户界面、双击画面放大登功能侵犯其7件专利为由向法院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
苹果Ipohone VS. 三星智能手机
去年5月,联邦上诉法院判决三星电子赔偿5.48亿美元给苹果。三星电子于去年12月支付了赔偿金。
在1894年受理毯子外观专利案件后经过了120多年,最高法院重新受理外观专利案件,表明最高法院希望重新评估对外观专利的执法标准。重新设定外观设计侵权赔偿基准,即需要确定外观设计仅适用于产品的一部分构成要素,则侵权赔偿额是否需要限定于构成要素所引发的利益。
根据当前美国法律实践,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基准是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整体价值。也就是说,即使侵犯一部分产品构成要素,也需要赔偿整个产品价值。
三星电子上诉申请中说道,勺或地毯这种产品的情况下设计专利整体即为产品的核心特征,但是智能手机具有与外观专利毫不相关的诸多其他核心特征。三星电子认为,专利权的技术特征仅在其产品上贡献1%的价值,但赔偿却是100%有失公允。
三星电子在今年2月在另一项与苹果间进行的侵权诉讼中赢得了一场胜利。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判决苹果的三项专利中两项无效,并且一件专利判决为非侵权,还认定苹果侵犯三星的一项专利。三星还得到了其他众多科技巨头的支持,其中包括谷歌、Facebook和微软。这些公司在提交的法庭之友文件中表示,联邦巡回法院的裁定将导致更多的设计专利诉讼,这将会扼杀创新。
美国最高法院预计将在今年10月初至明年7月之间进行上诉审的口头辩论。三星是否能再次扭转乾坤让我们拭目以待吧,笔者认为对于高科技企业而言如果仅仅侵犯其一件专利而要赔偿其整件产品的价值,会使创新者的创新成本过大,不利于鼓励创新,尤其是当前鲜有孤立的发明,大部分是在其他发明基础上的改进发明。
作者单位:
北京冠和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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