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财经讯 温州土地试用权过期如何续期的问题引起了国土部的高度关注。据《经济观察报》独家获悉,在调研组出现之前,国土部高级官员私下形成了一些看法。
《经济观察报》消息,4月20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正在主持会议研究重修《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国土资源部一位官员透露,《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当年对建设用地土地到期续期有过争议、讨论,热火朝天修改了6年,当时国务院签字通过,全国人大一审没有通过,现在又打回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制度改革不缺少做事单位,亦不缺少土地专家,缺乏一个明晰的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方向。
《经济观察报》称,目前国土部官员形成的一些看法有:
一、使用权不满70年的土地可有偿续期至70年产权,70年产权土地续期问题须由法律明确;
二、使用权不满70年的土地续期交费标准应参考获取土地时的市场价格;
三、如果大家对这种提议争议过大,只能无偿续期。
“如果续期需要交费,谁来交费的问题”,《经济观察报》引述国土资源部一位官员透露,国土部官员私下认为,产权期限不满70年的土地可有偿续期至70年产权,续期标准应该参考当时获取土地时的市场价格。
根据法律,土地续期问题是中央政策的权限,这种涉及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必须由全国人大制定。国土部门只能起草方案,提交给国务院。而全国人大法工委官员表示,到底如何续期也不是人大法工委能定的,虽然从法律上归属人大法工委定,决策的时候必须平衡地方政府利益,实践中要考虑的因素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