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财经讯 北京社保中心5月31日宣布,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失业保险费率分别由原来的28%和1.2%调整至27%和1%。两项保险均降低单位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
北京社保中心通知称,为贯彻落实国家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要求,根据市人力社保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阶段性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决定从2016年5月起,阶段性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
具体调整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8%调整为27%,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其中,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0%调整为19%,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
失业保险费率比例,由原来的1.2%调整为1%,降低费率的期限也为2年。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调整为0.8%,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
同时,此次养老、失业保险费率调整,由市社保中心通过信息系统统一调整到位,参保单位无需申报。
这是今年国务院提出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以来,第16个下调的地区。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据初步测算,下调社保费率每年可为企业减负1200亿元,同时将确保不影响社保待遇的发放。
在今年3月全国人大记者招待会上,李克强总理提出“让企业多减轻一点负担,让职工多拿一点现金”,表示“阶段性地、适当地下调五险一金的缴存比例是可以做的”。4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决定,要求从今年5月起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
自今年3月以来,上海、广东、天津、云南、四川、湖南、重庆、江西、新疆、山西、河南、陕西、湖北、山东、广西、北京等16个省区市陆续下调社保费率。
3月21日,上海在全国首个宣布,从今年1月1日起,将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随后重庆、四川等10省份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