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兴业证券王德伦,韩亦佳 来源:XYSTRATEGY
原标题:西部基建调研之PPP随笔
我们此行主要目的是考察西部基建,自上而下看,基建投资仍然是最具持续性和确定性增长的领域,十三五期间基建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实际增速15%左右,今年上半年,四川、甘肃、青海等省份基建火力全开,西部基建的潜在需求空间更大,交通不便是此行最直观的感受,成都、西安、兰州和西宁等西部重要省会城市串联起来的便利高铁通道仍未建成,临近城市往来主要依赖飞机和公路。
在基建融资方式中,PPP模式已经成为重要改革方向。PPP全称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狭义PPP是指政府与私人部门组成特殊目的机构(SPV),引入社会资本,共同设计开发、共同承担风险、全过程合作,期满后再移交政府的公共服务开发运营方式。
最早的PPP范本是北京地铁4号线的PPP项目:
项目造价150亿元,票价/广告等项目效益有50亿,资金缺口达100亿。若150亿全部由政府投资,最后的结果可能是效益外溢;如果将项目割裂成A、B两部分,政府自担100亿的资金缺口为A部分,社会资本承担另外50亿的投资为B部分,这可以明显减轻政府财政资金压力。
恰巧,征地拆迁、洞体结构、轨道建设等纯粹的公共支出投资额约100亿元,这部分可以由北京市政府出资;与运营有关的车辆、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等机电设备投资额约50亿元,通过有效运营能够获得合理且稳定的投资回报。这部分可以通过PPP模式出资,PPP项目公司的三方为港铁公司、首创集团以及京投公司,出资占比分别为49:49:2,其中港铁公司和首创集团是社会资本的代表,京投公司为政府代表。PPP项目公司再通过项目贷款放大至3倍杠杆,进一步提高股东投资回报。
在收益分配上,4号线项目验收后,特许经营期30年内,PPP项目公司租赁A部分资产使用权,并负责4号线的运营管理、地铁票款和商业经营等,租赁费用根据客流量动态调整,以避免PPP项目公司收益过高或过低。此外,若客流量持续低预期可触发提前回购机制,即政府保障了社会资本的投资安全。特许经营期结束后,PPP项目公司将B部分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根据测算,此PPP项目公司的全投资回报率为7%-8%,股权内部收益率10%,建设期5年,投资回收期16年。
从PPP定义和上述案例中发现,PPP具备几个明显特征:1)投资项目具备公共属性;2)社会资本和政府共同提供项目融资;3)PPP项目是长期合同关系,合作期限往往超过10年;4)PPP项目参与方具有合理的收益。
中央推行PPP的初衷是帮政府去杠杆,地方政府的债务关系会更加清晰透明。自国发【2014】43号文件明文规定政府和政府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功能被剥夺后(银监发【2015】43号文对放松了部分条件,银行可以授信转型后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地方债和PPP项目成为地方融资平台的新出口,地方债有效解决存量债务问题,PPP引入社会资本,可以有效地化解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PPP模式下,政府和社会资本成立SPV公司,投资5%-10%的资金,并引入优先级资金,最高实现20倍杠杆。对地方政府而言,从最初的政府直接贷款到如今的PPP模式,政府融资的杠杆比例越来越高,债务压力越来越低。
目前正在落地的PPP很多名不副实,不规范的PPP项目有可能给政府反向加杠杆。PPP模式仍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已经落地的PPP项目多名不副实。目前各地出现了很多并不规范的PPP项目:
1)政府出于融资目的,将传统BT/BOT项目包装成PPP模式,企业只是通过施工获利,而不通过运营获利。上市公司仍做传统的施工业务,只是无需全额垫资,项目收益率也有所下降,此前BT项目可达16个点的收益,目前已经降至6-8个点的收益。重走BT老路最大的问题在于,BT模式下政、企的利益诉求和风险关注点完全不同,政府更关注建设后期的运营,企业更关心项目回款,而非共同关注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2)政府用明股实债的方式变相融资,给出的投资回报率相当高,不但没有实现长期风险共担的效果,风险反倒被后移且被通过杠杆的作用被放大。我们调研了解到,某地区大型路桥企业在达州的快速通道PPP项目,政府引入了第三方资金机构首创基金,并为其提供土地信用担保,首创基金从国开行拿1%的贷款利率,政府承诺的投资收益率为8-10%之间,政府过度让利,资金方有明显的套利嫌疑。
3)PPP项目缺乏专业化运营商,只有资金方和施工方。资金方多为财务投资者,项目施工方做运营不够专业,现金流回收也太慢,政府在PPP推广中要做好“服务型”政府的定位,也就是说,现在的PPP项目中,专业的运营商是非常缺乏的。
PPP项目为什么落地这么难?而且,西部比东部更难推进。
全国正在招标的PPP项目逾8000个,总金额超9万亿,签约执行约2万亿,约20%,摊的很大,但落地很少。PPP项目落地难的原因有很多,各方的博弈力量占据核心原因。
首先,地方政府的主导权被剥离、支出反倒增加,这导致地方政府推进PPP的动力不强。PPP项目的主导者并不是地方政府,政府只是项目的“提供方”,其主导权被剥离,而且,在PPP模式下,政府拿出很少的钱,但需要干预很多,要跟很多机构进行商谈具体,这方面的成本反而相对较高。从当前来看,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并不高。
其次,民企参与PPP项目动力也不足。PPP模式下项目周期长、资金体量大、风险也大,对企业资质要求更高,民企参与难度大。PPP模式之前,政府是主导者,企业更像是给政府“打工”,PPP模式下,企业要考虑资金-建设-运营-变现退出,要考虑项目全生命周期能否盈利,企业更像是做自己的老板了。PPP模式下的投资回报率对民企而言吸引力不大,中建、中铁等央企可以拿到国开行1%高一点的贷款投PPP项目,当前PPP项目的收益率一般是6%-8%,央企仍然是有利可图的,但民企融资成本比较高?,因此参与动机不强。
最后,我们对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期望也不宜过高,保险等长期资金将更适合PPP项目。对社会资本而言,PPP的收益并不乐观,前期投入过高,项目周期过长,项目主导权不明确,存在政策风险,政府换届未必不影响项目;PPP项目获得银行信贷支持条件也稍显严苛,被纳入项目库才会放贷,提供信用担保的不再是政府,而是SPV本身。
综合各方动机来看,PPP项目多是中央雷声大、地方雨点小。西部基建项目实施难度更大且当地财政压力较小,因此西部比东部在引入社会资本、推进PPP方面的积极性更弱些。从下图PPP地图不难看出,东部较为发达省市PPP投资额普遍较高,西部省市PPP投资额较小。云南(政府债务占比位居全国第二)、浙江(民营资本发达)、河北(京津冀一体化、生态环境治理需求)、山东省、安徽省、江苏省和北京市等地积极推进PPP,确实有其背后逻辑。
上市公司(国企/民企)对PPP的看法。
——某地区大型路桥企业(国企)对PPP的看法:
1)PPP模式是政府新的投资办法,以前高速高速公路项目主要是BOT的形式,现在开始以PPP形式进行,从当前来看,PPP项目谈的很多,但是落地的比较少,因为地方政府和市场需要有一段时间接受和适应;今年高速公路项目除了PPP之外,BOT方式还是在用,BOT下高速公路开工推进还更快一些。
2)PPP模式下政府是买服务,风险在于政府支付能力。现在有政策出台,要纳入项目库、纳入财政预算,但是由于各地财政实力不同,支付能力不同,风险也有不同;同时中央专项引导基金落实下来还需要一定的流程,国家级的PPP项目政府投资占比很大,但地方性的PPP项目政府投资占比很少。另外还存在政府换届的风险等。
3)BOT模式下,政府拿项目出来进行社会招投标,政府不拿钱,用项目运营产生的收益进行偿付,而在PPP模式下,政府拿出很少的钱,但需要干预很多,要跟很多机构进行商谈具体,这方面的成本反而相对较高。从当前来看,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不高。
4)公司也在积极适应新的变化,谈的项目也比较多,落地了一些小的单子,预计下半年可能会有大的项目落地。同时,公司也在找一些资金渠道,具体合作模式还在洽谈和尝试,公司在尽力推行,现在谈成功的不多。
——某地区中大型路桥企业(民企)对PPP的看法:
1)公司从自身角度,考虑到久期很长、政府风险等因素,对PPP模式相对谨慎的。目前很多地方政府把很多BT、传统项目打包成PPP项目,同时中央也在支持项目的推进,因此PPP项目较多,且比较容易落地,央企在PPP项目上的竞争力有明显加强,民营企业的竞争压力还是很大的,也已经有民营企业开始慢慢退出了。公司也在试验PPP项目模式,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也已经中标了多个PPP项目。
2)公司采取的PPP模式一般要求是有资金方参与,公司联合资金方、运营方等三方联合体进行投标,明确各自业务,公司负责建设施工和部分投资;这种项目相对此前的项目利润率会低些,因为有其他利益方的介入。
PPP模式对上市公司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PPP模式下,央企和国企的竞争力明显强于民企,未来必定是强者恒强,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的过程,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的企业竞争力会更强。中小型企业会不断受到挤压,不转型的话只能依靠国企做大做强后将部分资源分包出来。
SPV出表对改善龙头公司EPS有较大作用。但不要过分相信防火墙,SPV一定不是债务自担,虽然报表上不体现,但上市公司一定会承接债务。所以做PPP一定不能只考虑当期的营收或利润增长,一定要考虑全生命周期(当期的建造费、设计费都是当“打工仔”时就可以挣到的,但当“老板”后,就要考虑企业存续期的运营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