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2016年二十国集团(G20)贸易部长会议在上海闭幕。会议发布了G20历史上首份贸易部长声明,批准了“三份文件”,达成了“两项共识”,取得了重要历史性成果。
批准首份《G20全球投资指导原则》
商务部部长高虎城表示,《G20全球投资指导原则》(下称《指导原则》)是世界范围内首份关于投资政策制定的多边纲领性文件。
根据贸发组织数据显示,2008年—2015年间,全球FDI有四年出现超过10%的下降,今年预计将再次出现10%—15%的下降。
高虎城表示,G20成员作为全球投资主要输出国和接收国,在推动完善现有投资体系,探索国际投资框架问题上责无旁贷,今年将跨境投资议题首次引入G20投资议程,并倡议支持G20全球投资指导原则,明确应该遵循的一些重要原则和总体方向。
他说,经各方近10轮的艰苦磋商,G20成员就国际投资9大核心原则达成共识。《指导原则》为非约束性原则,确立了反对跨境投资保护主义,营建开放、非歧视、透明和可预见的投资政策环境,加强投资保护,确保政策透明度,推动投资促进可持续发展以及投资者企业责任等。
全球贸易成本降低15个百分点
“在降低全球贸易成本方面,G20贸易部长一直决定推动尽快实施《贸易便利化协定》,积极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相关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努力将全球贸易成本降低15个百分点。”高虎城表示,会议批准《G20全球贸易增长战略》(以下简称《增长战略》),为促进全球贸易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
他说,金融危机之前,国际贸易增速为世界贸易增速的两倍,但近年来受结构性和周期性因素影响,全球贸易增速显著放缓,增长引擎的作用大幅缩减。
《增长战略》确立了降低贸易成本、加强贸易投资政策协调、促进服务贸易、增强贸易融资、制定贸易景气指数、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贸易与发展等七大合作支柱,并提出针对性的行动方案。
在贸易和发展方面,重申更好地以贸易促发展,通过推动更多低收入国家参与自贸区、减少贸易融资缺口、支持健全的农业政策、强化负责任的企业行为等举措,推动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G20贸易投资政策合作机制化
此次贸易部长会议批准由中方倡议起草的《G20贸易投资工作组工作职责》,确立了G20贸易投资工作组的合作范围和议事程序,明确工作组今后将每年召开3至4次会议,定期向贸易部长和协调人报告工作进展。这将为G20更好地发挥全球经济治理作用、促进全球贸易投资增长提供稳定的机制保障。
加强多边贸易体制达成共识
高虎城表示,G20成员一致同意2016年底前批准《贸易便利化协定》。土耳其、巴西、俄罗斯、印度陆续完成国内审议程序,沙特也在会上宣布完成审议程序。
会议明确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决定将不采取新的保护主义的措施延长至2018年;同意加强区域贸易协定透明度,确保其与多边规则的一致性;同意继续推进多哈回合剩余议题谈判,开启讨论潜在的、符合各方利益的新议题;G20成员中的EGA谈判参加方还就EGA谈判的进程达成共识,为早日结束谈判奠定了基础,也将为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做出积极贡献。
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中小企业融入全球价值链
“包容协调的全球价值链对于促进就业、投资有重要意义。发展中国家和中小企业有困难调整,要加强能力建设。”高虎城说,G20成员一致支持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和企业,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企业融入全球价值链。
为推动发展中国家和中小企业更好地融入全球价值链,分享参与价值链的好处,中方提出“促进包容协调的全球价值链”这一倡议,引领G20各方同意通过能力建设、促贸援助、推广信息技术等多种途径,促进全球价值链包容协调发展,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中小企业更好地融入全球价值链,分享全球化成果,实现全球经济均衡、可持续发展。这也为落实世界贸易组织《内罗毕部长宣言》帮助最不发达国家融入全球贸易有关承诺和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作出实实在在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