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财经讯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昨日(7月18日)关于国开行“提请三部委暂停辽宁政府及企业融资”的传言刚刚平息,今日(7月19日)东北特钢就宣布其8.7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实质违约,这已是东北特钢今年第七次违约。
7月19日,东北特钢发布公告称,应于18日付息的2015年度第二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15东特钢PPN002,公司未能筹措足额偿债资金,本期利息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已构成实质性违约。上述债券发行规模8.7亿元,利率7.40%,本期应偿付利息金额6438万元。
此为东北特钢第七次爆出债券违约,今年3月28日,东北特钢集团宣布8亿元债券违约,成为首例地方国企违约事件。此后,东北特钢在不到四个月内连环违约,截至本次,违约债券本金总额近48亿元。然而,从第一笔违约至今,东北特钢集团仍未拿出偿债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仅仅在前一天(7月19日),有媒体报道,近日15东北特钢CP001、CP002、CP003主承销商国开行拟召集第三次持有人会议,与债券投资人讨论有关议案,提案中要求所有债券相关的主管部门交易商协会、证监会、发改委、银监会暂停辽宁省政府及企业融资。
不过同日晚间,国开行即发布公告称,该报道不实。国开行表示,其作为东北特钢债券主承销商之一,将继续尽职履责,督促有关部门和东北特钢尽快履行偿债义务,尽最大可能保障债券投资人合法权益,维护区域金融生态安全。
东北特钢违约甚至招致相关部门给予警示函。7月18日下午,抚顺特钢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钢收到辽宁证监局《关于对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事情的起因源自一年前的增持承诺。2015年7月8日,东北特钢承诺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抚顺特钢,累计金额不低于1.8亿元。不过,因为流动资金不足问题,东北特钢无力履行承诺。事实上,自2013年以来,因拖欠货款等问题,东北特钢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东北特钢是全国三大特殊钢铁生产商之一,属于地方国企,实际控制人为辽宁省国资委。经营上,东北特钢在2015年实现盈利2.29亿元,但企业应收账款规模达到23亿元,因此有分析认为,应收账款过高是东北特钢无法及时偿还债务的主要原因。
今年一季度,全国GDP唯一负增长的省份便是辽宁:经济增速仅为-1.3%。辽宁政府债务率过高对其投融资的约束作用已在金融市场上显现:政府债券、平台贷款、城投债的新增规模已经压缩,部分金融产品还出现风险溢价。过去两年间,辽宁经济金融运行某种程度上已形成“债务风险攀升-新增资金收缩-基建投资下降-经济增速放缓-债务风险攀升”的链式反应。
数据显示,2015年末辽宁省政府债务余额为8718.5亿,债务率为157.72%,相比2012年末上升了88个百分点,超过100%的警戒线。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胡滨认为,债市违约个案有所增多,是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正常现象。在风险总体可控前提下,与国际成熟市场的违约数量相比,我国债券市场的风险事件并不多,不应产生恐慌。应重点防范债市违约个案产生连锁性、传染性反应。在此情况下,让市场实现资源配置、优胜劣汰,淘汰“僵尸企业”。同时,要加大债券市场建设,做大债券一级市场规模,进一步发挥债券融资的重要作用。在这些配套举措完善之后,市场的违约问题有望逐步降温或者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