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5日讯 近日,关于房产税的话题再度升温。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撰文指出,中国房地产税终究是要向业主开征的,但当下不合时宜。为房地产税的开征铺路,政府可以从空置费、个税、遗产税等多种方式入手,逐渐建立针对住户部门的有效税收征管。
钟伟表示,中国楼市库存巨大,7亿平米的待售面积不能作为库存指标,仅商品房库存就可能接近50亿平米。同时,中国楼市冷热不均严重,目前一二线城市的升温,并不意味着三四线城市也能顺利去库存。“几乎没有人会在房价下跌时持续买入房产,局部地区楼市的烂尾看似难以避免。”
钟伟认为,楼市去库存和防控金融风险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尽管中国金融体系没有遭受房地产衍生金融产品的困扰,但涉房金融体量也不小,估计占金融业资产余额的约20%。
“中国楼市多年高温有其巨大贡献也带来诸多害处,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加剧了贫富分化。富愈富,穷愈穷;富人纳税少,地方政府难。”钟伟说,处理中国楼市泡沫的重心并不在价格,而在缓解贫富不均,虚实脱节。为缓解甚至根治这些问题,为未来房地产税的开征铺路,可从四方面入手:
一是房屋空置费。开征房地产税必然是期望提高房屋持有环节的税费,避免富裕阶层购置大量住宅占据过多公共资源。因此可以考虑以水电燃气收费部门为抓手,以房屋物业管理部门为帮手,制定如何认定空置房的标准,并对空置房征费,拒绝缴费者可能会在未来空置房交易过户时遭遇惩罚。建议一二线城市的房屋空置费可先行先试。
二是减少现金使用,改善个税的源泉征缴。中国至今仍是大量使用纸币现金的国家,基于现金收支为主的住户部门必然使个税征管沦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其对滋生腐败,对巨富阶层几乎不缴纳累进制个税有直接影响,也使商品房成为较好的洗钱载体。中国政府始终有必要持续减少流通中纸币现金,使住户部门收支基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这是央行和财政长期忽略却事关重大的基础工作。个税源泉征缴将为政府提供可持续的税收来源。
三是尝试开征遗产税。房地产税即便开征也是地税,中央出意见地方出细则为宜,如果真的将该项权力落实到地方,地方可能会十分谨慎,毕竟中国普通家庭几乎60%的财产为房产,该税意味着对中国住户部门重大的财富再分配。而遗产税是国税,仅涉及代际之间的财富分配,在确定合理的免征额之后开征难度较小。
四是在库存巨大,去化迟缓的三四线城市,地方政府可试行“房票”制,为留住人才,财富和加速去化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