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亏损,却让员工担责,只要是一个正常人可能都觉得是不合理的。
这不一家券商就干了这件事。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九州证券与员工王某的劳动争议终审判决,而这一判决给我们揭示了这一奇葩案例。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九州证券先后于2017年7月27日和2017年9月19日成立“九州瀚海”资管计划和“九州瀚海明珠”资管计划。上述两个资管计划存续期均为一年,均投资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优先级份额,而信托资金主要用于为金银岛提供融资。
虽然金银岛曾是我国产业互联网新秀,主营大宗产品交易和供应链金融。但到了2018年8月初,金银岛资金链断裂,旗下互联网金融平台亦发生爆雷事件,金银岛系全线溃败。
金银岛的“暴雷“直接导致资金不能到期兑付造成违约。据悉当时该集合计划一期本应于2018年7月26日进行清算分配,而金银岛仅向信托计划支付500万人民币,未能按期支付剩余款项。为此九州证券拿出了一份方案,将由九州证券大股东九鼎集团以投资人份额转让的形式,承接总计近3亿元的债务,分三年进行兜底。
此次资管计划事件不仅给九州证券造成损失,而且九州证券还受到青海证监局对其采取暂停开展新的资产管理业务六个月措施的处罚决定。
而从判决书了解,此次事件直接导致了九州证券损失了5亿元。
亏了5亿元,当然要找人索赔了。而金银岛实控人王宇宏跑到了美国,找不到索赔对象的九州证券竟然把自家员工赔偿。
九州证券认为负责尽职调查和立项、投后管理的项目员工王继哲存在严重的工作失责,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采取停业整顿的监管措施,因此要求其赔偿公司经济损失3.36亿元,并退还已发项目奖金178.64万元及相关合理费用,合计约3.37亿元。
3.36亿元,就算是一家公司可能也无法拿出这么多的钱,何况是一名公司员工呢?
当然对于这一案件,在经历两次审判,九州证券的请求均未获得支持。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双方争议焦点为王继哲是否赔偿九州公司的经济损失,并退还已发放项目奖金及其他合理费用支出,一审法院认为九州公司此项主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第一,从青海证监局相关通知公告中可以看出九州公司有些工作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但未能体现这些问题的产生均与王继哲工作存在直接关系,且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包含领导决策、销售推广、制度落实等各方面,若仅由个体员工承担全部公司风险和责任,显失公平,公司的运营过程系各个机构集体共同决策、实施,不能简单推卸为由某员工独自承担。
第二、九州公司未能提交有力证据证明其公司被监管部门采取停业整顿的监管措施以及公司经济损失是由王继哲工作失误直接导致,即未能证明公司损失与王继哲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第三、九州公司未能证明王继哲为公司主要决策人或负责人,亦未能提交双方约定或向王继哲送达并公示的制度规定,即项目出现问题应当解除劳动关系或退还已发放项目奖金的依据。
面对一审的败诉,九州证券并不甘心,再次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上月,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九州证券的诉讼请求,这也是终审判决。
从上面的判决细节可以明显看出,九州证券这次对员工的起诉显然不合理。这么大的一个项目难道只有王某一个人?在实施过程中必然包含领导决策、销售推广等各方面的参与,而一出事情了就拿个人员工“开刀“这肯定是说不过去的。
当然这员工也是够惨的了,参与项目的人肯定不只是他一个,怎么偏偏是自己。还好,公司连续起诉两次都以败诉告终,不然这3亿多几辈子才能还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