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的地方,就有老赖的身影!长期以来,靠撸贷生存的“撸友”和多头共债的“老赖”现象屡禁不止,不仅严重扰乱现金贷行业的正常运转,也为国家征信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带来很大阻力。但随着监管的出台,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现金贷行业老赖们也将面临法律制裁。
现金贷平台借款人违约案仲裁 现金贷平台胜出
近期,衢州仲裁委员会受理了一起在现金贷平台上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债权人”与“老赖”间的合同纠纷案,并对其进行了审理。据了解,该案件中出借方将本金出借给借款人,且双方签署了《借款合同》约定了借款利率、还款方式及约定还款日,借款人未按期支付借款本息。鉴于《借款合同》中约定借贷双方因履行借款合同发生争议将提交至衢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约定适用其网络仲裁规则。
为此,纠纷发生时,债权人向衢州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据,证明借款人拒不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衢州仲裁委查明案件事实后裁决:《借款协议》、《服务协议》合法、有效,根据协议规定,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本金、利息。
现金贷老赖末日已至 多项法律支持严惩
与此同时,12月1日央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银监会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现金贷”业务开展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并提出针对性的规范整顿措施。
其中《通知》第六条(二)项要求,各地应引导辖内相关机构充分利用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防范借款人多头借贷、过度借贷。各地应当引导借款人依法履行债务清偿责任,建立失信信息公开、联合惩戒等制度,使得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2017年11月4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完善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惩戒的联动机制,全面提升我国社会诚信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同时, 44个国家部委、中央机关此前发布联署文件《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可以说,这是针对“老赖”祭出了杀手锏,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影响巨大。
中共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也于今年联合下发了关于创建完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的通知。要求在今年年底前搭建完成省级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在两年内将平台建设成为当地家喻户晓的信用平台和执行名片。
现金贷行业“黑中介”横行 用户需提高警惕
面对严格的现金贷监管,一些别有用心的“黑中介”站到道德制高点,有组织、有预谋的误导用户理直气壮的不还钱,甚至还宣扬“现在将钱还回去,就贷不出来了”,并将其称为“被平台套路”。但据小编了解测试,上海、北京等地的多家代表性头部现金贷平台都在正常运转中,且还款后仍可正常借出。
在此背景下,衢州仲裁委的依法判决不仅为合法合规的现金贷平台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并加大了对现金贷平台“老赖”群体的法律震慑,有力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此外,该类案件的公正判决也将有效遏制各种“黑中介”的侵入现象,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树立司法权威。
法律面前无儿戏!尊重法律,依法履行生效判决,是每个诚信守法公民的义务。